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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开展零工经济统计调查工作
2023-11-21 11:13
据深圳市数据显示,
深圳
新就业形态从业
人员超过160万,占全市就业人员的12.9%,
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11月8日,深圳市统计局发布了
《关于开展零工经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零工经济是数字经济发展下的新型经济模式和就业形式,是“稳就业”和“保民生”的重要渠道。
观测和研究零工经济活动并反映其经济规模,是当今统计业界面临的重要课题,上级部门要求
深圳积极开展试点。
本次“深圳市零工经济从业者调查表”主要在于了解
深圳市零工经济从业者的收入情况
。本问卷包括四个板块:
个人基本信息、零工经济从业者就业与收入基本情况、没有参加工作的情况和原因、历史年度就业与收入情况
等。本调查表涉及的问题均为行业发展分析和统计研究所用,不涉及任何商业目的,承诺为所有答卷内容保密。为避免样本出现明显偏差,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非本市常住居民不参与调查
。
相关指标解释如下:
1.零工经济的概念与定义。
零工经济是指以互联网或移动网络平台作为供需匹配载体,以独立的、非固定的从业人员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灵活的工作方式和碎片化的工作内容作为主要特征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2.零工经济从业者的概念与定义。
零工经济从业者是指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网络平台获取工作机会,与网络平台、外包企业或需求方不存在全职劳动关系,以自由的工作时间、灵活的工作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从而获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主要包括直接或间接从网络平台获得短期、灵活工作的劳动者。
对于零工经济从业者的例外性判断:一般情况下,对于与网络平台或外包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网络平台订单和任务承接者,如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对工作时间和地点存在与固定员工一样的刚性约束,此种情况下的从业者一般应归类于全职工作人员,即此类一般不能认定为零工经济从业者。
3.零工经济网络平台企业的定义。
实际控制并运营有网络业务平台,通过或部分通过零工经济从业者承接网络业务和订单,从而获取经济利益的企业。
4.零工经济从业者应根据自身从事的最主要零工业务选择对应的零工经济活动模式并按要求填写调查问卷
,
具体包括如下类型:
交通出行
主要指通过网络平台承揽和提供客运、货运服务的模式,包括出行服务、旅游服务、货物配送及运输服务三大类;
共享住宿
主要指通过网络平台分享住宿资源的模式,包括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和其他住宿服务;
外卖与商品配送服务
主要指通过网络平台提供餐饮外卖、商品即时配送、互联网批发零售的服务模式;
代办服务
主要是指通过网络平台接受办事人委托,代替办事人完成某项工作或任务的服务模式,如代开发票、代办执照、代办社保、代替排队、代替缴费等;
专业技能服务
是指通过网络平台提供专业设计、网站建设、程序开发、卫生健康、清洁清洗及维修维护等服务活动的模式;
知识付费
指通过网络平台提供信息咨询、文件阅览、资料共享及在线教育等服务从而获取收益的模式;
内容创作
指通过抖音、微博、快手、虎牙直播及微信公众号、直播号和视频号等网络平台制作与传播资讯、文章、图片、音乐或视频等数字内容,以此获得收益的活动模式;
除上述其中模式之外的其他类型选择其他活动模式。
5.“零工经济从业者的从业工具”
是指零工经济从业者从事零工经济活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劳动工具(如小货车、乘用车、电动自行车和个人电脑等)。
6.本报表所称
工作收入
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实物补贴等所有劳动报酬,填报口径与《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中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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